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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工程机械行业德国参展及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措施

来源:环宇视展2019-04-24 22:322716

1、建议开展专项调查,对国际少数几家工程机械配套用关键液压件供应商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反垄断法进行研究。

2、将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列入专项研究课题

当前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除个别企业外,绝大多数并非有意侵权行为。只是由于对境外的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缺乏必 要的了解,导致涉嫌侵权事件频发。例如,德国是世界最大的展览国,全球70%左右的知名展会在这里举办,因此发生在德国展会上的知识产 权纠纷也愈演愈烈,从语言到肢体冲突,甚至发展到拘留展商。因此,重点研究德国展会的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的借鉴作用。目前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正着手研究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起因、相关法规和现场执法特点,撰写了《中国企业境外参展风险防范实务 》等文章,在行业中广泛宣传,以期为企业赴欧洲出展提供警示和帮助。

由于各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相关协会和专业律师事务所,把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列入专项研究课题,认 真分析共性及个性问题,分期分批发布包括欧盟、美国、独联体、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环境报告”等系列普及知识的读本,指导国内 企业有针对性地避免和调解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

3、积极同国际组织配合,加强标准、认证等工作,增加在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自主品牌产品的全球化服务创 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4、就国外司法机构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外交途径或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向外方提出交涉,维护中国企业或展商的正当利益。

由于国情的不同,各国在执法过程中的习惯和做法都有很大差异,甚至有些纠纷的产生和发展还是因国外司法机构执法方式不当造成。如 德国展会现场执法的行为就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其法律文书的合理性。

德国法院下达的法律文件只有德文版本的,作为大型国际性的展会,要求从事机械行业的展商读懂这种专业性很强的德文版的法律文件是 非常困难的;二是现场执法的隐蔽性和随意性强,法院文件的送达者并不主动出示证件,也不一定着制服,和普通观众区别不大。文件可以不 经受送达人签收,送达者仅凭索取到的受送达方任意人员的名片即可视为送达;三是德方人员只说德语,双方沟通存在一定的误区,以致在对 方强行执法(拉走展品或在展品上贴封条)时遭到我国参展企业员工的反对,双方易发生肢体冲突,造成矛盾升级;四是参展企业人员因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未及时到达展场,而当地法院有可能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直接查封、扣押展品。德方在国际展会上的执法方式引起众多国内参 展商的强烈不满和抗议。因此,我们建议能否通过外交途径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向德方提出交涉,敦促其改变执法方式,切实维护中国展商的 正当权利。

5、为境外参展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组织方和展商提供必要的法律和资金援助

国际知名和品牌展会规模大,一旦出现涉嫌侵权案件,对我国参展负面影响面非常大。

因此防范措施要前置化,组团参展单位应制定“最坏状况”预案,把握展前、展中和展后三个阶段做好应对措施,包括律师事务所的选择 、委托合同的签订、展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纠纷的及时处理和调解等。这些工作都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组织和人员来承 担,所需相关费用也非常巨大。而协会组织企业参展,更多考虑的是服务行业,注重的是社会效应,所取得的经济利益很少,无法承担全面法 律服务的相关费用。

而对于大部参展企业而言,高昂的律师服务费用更是难以承受。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为已做出品牌效应的组团单位,提供必要的法律援 助和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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