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13日报导,中国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近日会同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等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联合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助力航空口岸客货运输、国际贸易发展和跨境人员往来,服务高水准开放、高品质发展。
一、保障航空货物通关进一步提效:强化主要航空口岸通关服务保障,优化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具备条件的主要航空口岸7×24通关保障制度。持续完善航空国际物流网络,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和区域航空枢纽的通达度与集聚辐射能级。
二、助力人员出入境通行进一步加速:创新国际航班业务监管模式,扩大通程航班覆盖范围。推动国际航班电讯检疫。在具备条件的航空口岸稳步实施24小时直接过境旅客和直接往返机组免办边检手续便利措施。进一步优化境外旅客联程中转、口岸签注、单方面免签等政策。
三、推进重点航空口岸枢纽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支持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强化国际航空枢纽机场的洲际连接能力和全球辐射能力,打造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鼓励航空公司加大全货机运力投放力度,加密定期国际全货机航线,拓展国际航空货运运力。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性航空枢纽开展全货机业务。在满足保障条件的机场,支持串飞国内段的国际航班开展「一票到底」业务。
四、推动航空口岸公共服务能力水准进一步提升:提升航空口岸设施现代化水准和服务效率,支持航空枢纽所在地发展临空经济和产业集群。结合地方实际,加大监管智慧装备设备升级改造应用。支持海关与属地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共建口岸检测实验室,提高取样送检效率。深入推进「智慧海关、智慧边境、智享联通」建设,依托国际贸易「单一视窗」开发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推广应用、优化拓展功能,促进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集成,推动各类经营主体间信息互通,扩大利用成效。
五、促进航空口岸综合物流成本进一步规范:强化航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航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动态更新,提升收费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