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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中国将暂停口罩等6类防疫物资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来源:旺报2020-05-10 20:34475

据澎湃新闻从浙江义乌市商务局获悉,自本月10日起,中国将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器、红外体温仪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

具体来看,义乌市商务局于9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出口防疫物资的热点问题解答》,义乌市商务局还特别提醒,禁止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仅限于医用口罩等「 5+1类防疫物资」,并不是所有防疫物资都不能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是一种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据澎湃新闻报导,义乌市9日还同时下发了《关于暂停市场采购出口特定防疫物资的通告》,提醒义乌市对外贸易经营主体,从今年5月1日起,对伪报、瞒报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上述「5+1类防疫物资」的,一经查获,将从严处罚。义乌市商务局表示,「5+1类防疫物资」虽不能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但仍然可以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

上述措施的政策背景是,近期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了大量不合格防疫物资产品出口的案例,如5月9日海关总署公布大陆全境海关近期查发出口防疫物资品质安全不合格批次清单,涉及不合格口罩总量达186余万个,并点名16家出口企业和与其相关的生产企业。

中国海关总署表示,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特殊时期,为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品质监管,严格规范出口秩序;其次,对于在出口环节查获的霉变、残损、受污、超出保质期以及经实验室检测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防疫物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采取下调信用评级、提高查验比例、依法暂停或取消有关资格资质、曝光违法违规信息等多种惩戒措施,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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