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从下月(6月1日)起,航空公司若因疏于查核登机来港人士所需文件,会先发出警告并罚款2万港元,10天内再犯才会被禁从同一地点着陆香港五天,熔断机制变相得到放宽。
据报道,目前如同一班抵港民航客机上有五名或以上的乘客,或全机乘客总数的5%或以上乘客经抵港检测而确诊;或有三名或以上的乘客经抵港检测而确诊及该航班容许一名或以上未能符合《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下指明条件的乘客登机来港,相关航空公司从同一地点抵港的民航客机航线将被禁止着陆香港五天。
港府昨天更新有关罚则,发言人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促使航空公司尽力查核乘客是否不符合登机条件,同时避免影响航空公司运作及来港人士行程,如某航班有乘客未能符合登机条件来港而触及机制,机管局将就10天内首次出现有关情况的航线,对该航空公司发出警告并罚款2万港元;如有关航线的航班在10天内再次触及有关指标,则相关航空公司从同一地点抵港的民航客机航线将被禁止着陆香港五天。如航空公司拒绝支付罚款,则航线第一次触及有关指标时将按现有安排禁止着陆香港五天。
报道称,目前不少海外地区检测的规模陆续缩减,来港人士或难以在当地确认进行核酸检测的化验所或医疗机构是否具ISO 15189认证或获当地政府承认。当局考虑到这些人士在抵港后仍须进行“检测待行”并按闭环管理安排到指定检疫酒店进行强制检疫,故他们下月在海外地区或台湾登机,只须出示预定起飞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而毋须出示核准或承认的证明文件。
此外,港府去年12月8日开始,规定经香港转机或过境的旅客亦须在登上来港客机时出示登机前核酸检测证明。随着全球疫情进一步缓和,加上机场已加强防控措施尽量分隔于香港转机或过境的旅客,有关要求将被撤销。曾在海外地区或台湾逗留的三岁以下小童亦将不必出示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但抵港后仍须继续按现行安排接受核酸检测,并到酒店接受强检。
从海外地区或台湾来港而曾感染病毒的康复人士,如持有指定文件证明其登机来港前14天至90天内曾感染病毒并已康复,以及其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为阴性,亦可例外获准登机来港。